三少年偷摩托撞死路人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这段时间,**的一纸判决让巫山人阿勇很郁闷,他没想到,一辆即将报废的摩托,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前年大年夜,阿勇的摩托被盗,不久后,三名少年骑着偷来的摩托将一名五岁幼童撞伤致死。前段时间,该案的一审判决下来了,作为实际车主的阿勇被处罚金12万元,原因是他未给车子缴纳交强险。

被偷几天才去**

阿勇今年44岁,每个月工资3000元左右。今年11月初,**作出一审判决,在得知自己面临12万元的*额罚金后,阿勇不停上网查询、搜集交通事故赔付相关的法律知识,他觉得自己“挺冤的”。

所有的事,都要从2013年大年夜说起。

这天傍晚,眼看就要下雨了,阿勇骑着摩托回到小区,可堵在小区门口的车子实在大多,怎么都挤不进去,他便将摩托停在小区旁边一家银行门口。

第二**午,阿勇到银行门口一看,摩托不见了。

“起先还以为是执法单位把车子拖起走了。”阿勇说,那几天正是过年,摩托的事他也没太上心,可又过了几天还是没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他才觉得摩托可能被偷了。正月初三上午,阿勇到交警队报了警。

三名少年肇事逃逸

阿勇说,这辆摩托登记的车主虽然是侄子,但他已经骑了六七年,摩托的交强险于2013年9月到期,因为准备报废,也就没有续缴。

而就在阿勇**后三个半小时,一个消息传来,阿勇那辆2005年11月买来的摩托车在离县城四五十公里的庙宇镇竹园村肇事了,撞倒一名5岁幼童后逃逸。

警方通过多方侦查,*终找到了肇事者——三名十六七岁的少年。据交代,其中一名少年盗车后招来两个伙伴,在村里骑车时将五岁的小宇(化名)撞伤后逃逸。

小宇的父亲廖庆锋是湖北建始县人,去年家里修新房,夫妻俩忙不过来,便将孩子寄养到巫山的岳父母家里。出事后,接到岳父母打来的电话,廖庆锋夫妇俩带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女儿,从建始赶了过来。

几天后,因错过*佳*疗时间,五岁的小宇在巫山县人民医院不*身亡。

“*让我们气愤的是,肇事少年的监护人、车主没有哪一方来看过我们,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廖庆锋说,今年他们也无心装修房子。

车子已准备报废了

很快,偷车少年被处以三年劳教,随后,死者家属将肇事者监护人、车主等8人告上**,**一审判决,判处三名逃逸少年承担9万余元的赔偿,而阿勇因为没有缴交强险,被判赔偿被告12万元。

**认为,肇事少年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而阿勇则负连带赔偿责任。因为阿勇没有缴交强险,所以他要负责原本该属交强险的赔付部分,合计12万元。

“我的车子已经准备报废了,没缴交强险挺冤的!”得知判决结果后,阿勇认为自己的赔偿额度太大了,并一度认为自己没有丝毫责任。

“交强险确实没有购买,但车子又没有上路。”阿勇指的“没有上路”,是当时摩托停在银行门口。

目前,**正在联系阿勇前去领取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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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没买交强险是赔偿主因

负责审理此案的巫山县人民**法官鲁光凤说,阿勇没有买交强险是他负责赔偿的主要原因,考虑到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以及受害人在案件中受到的损失,所以**判阿勇赔偿12万元。如果不服,阿勇可以上诉。

律师:如果买了交强险就不会赔钱

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董浩律师表示,交强险是为了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需要,是为了保护不特定的人群。在该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购买了交强险,就不用负这个责任。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未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需要将得不到任何保障。“如果没有交强险,出了交通事故,肇事人无力赔偿,受害人或其家属就无法得到基本保障。交强险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董浩律师说。

另外,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即使**已经下达判决书,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继续调解。

标签: 三少年偷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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