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许经营费用指的是在特许经营关系的存在过程中,为使特许经营能成功进行,受许人需要向特许人上交的费用。分为三类:特许经营的初始费(加盟金)、持续费(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和市场**及广告基金)以及其他费用(履约**金、品牌**金、培训费、特许经营转让费、合同更新费、设备费、原料费、产品费等)。
2、加盟金(initialfee),即特许经营初始费,指的是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时所收取的***费用。其主要用途是特许人为使受许人正常开业,而在受许人开业前所为其提供的一系列支持和帮助。它也同时体现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经营技术诀窍、经营模式、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3、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fee),又称权益金、管理费等,指的是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的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人在受许人的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权益。
4、市场**及广告基金,特许人按受许人(加盟商)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或某固定值而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广告基金,该基金一般由特许人统一管理或特许人和受许人双方共同管理,受许人(加盟商)使用该基金需时向特许人提出申请,由特许人审批和统一规划。
5、履约**金,受许人签订合同后交纳给特许人的**金,作为受许人**遵守所签合同条款的押金。特许人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这个费用主要用于在受许人(加盟商)不及时支付应向特许人支付的款项时的补偿。
6、铺货货品**金,加盟商在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时向盟主缴纳的费用,一般,盟主可根据加盟商营业面积、区域经济状况等确定铺货货品**金金额的收取额度。合同期满,加盟商未有违约现象,**金如数退还加盟商。退还**金不计利息。
7、品牌押金,又称为品牌**金,加盟商在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的同时向盟主缴纳的费用,用于约束加盟商在特许经营关系持续期间不做有损特许经营体系品牌的事。合同期满、未有违约情况,押金退还。退还押金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