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的动物制品需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2014-10-26来源 : 互联网

*新消息:近期出现客户发往欧洲的动物源性产品,因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而被海关扣留,无**常运往目的地的事件,给客户造成麻烦和损失。对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SouthernAirlinesCompanyLimited,简称“南航”)提醒货运客户,根据欧洲联盟的要求,所有入境欧盟成员国的动物源性产品,都必须出具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否则货物到达欧洲后无法进行正常的通关,货物可能会被扣留,航空公司也会被开具罚单。此外,运往欧盟成员国的活体动物也必须提供县(区)级(含)以上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

目前南航广州有飞往阿姆斯特丹、巴黎的两条欧洲航线,其中广州——阿姆斯特丹航线不接受活体动物运输,今年6月份将开通广州——伦敦直达航线,届时南航广州共有3条欧洲航线。货物到达阿姆斯特丹或巴黎后,可以通过SPA合作航空公司或地面卡车公司运往欧洲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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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属于动物源性产品呢?“动物源性产品”包括所有源自动物的食品,无论是否经过加工。在某些情况下包括供食用的活动物(如龙虾或活得双壳类软体动物)。其中未经加工的动物源性产品包括新鲜肉、生鲜奶、新鲜水产品、蜂蜜等;加工过的产品是将动物源性原料进行诸如加热、烟熏、腌制、盐渍、熟化、烘干、浸泡等加工后得到的。这类加工必须对原料有实质性改变。例如*腿、意大利腊肠、干酪、酸乳酪、水果酸奶、调味浸泡和烟熏肉等等。

标签: 检验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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