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新政如出台六成超市不合格

2014-10-25来源 : 互联网

超市不得现场分割和吊挂销售肉品,超市自制即食散装食品常温条件下保质期为2小时……这些真的能做到吗?近日,《广州市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引发争议。该办法一旦制定**,将是全国*个专门针对过期食品的地方性立法,也堪称*严历的一个,而目前超过六成连锁超市自制食品管理将不合格。多家超市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很多条款规定不太合理,实际操作上很难执行。近期多家超市打算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召开一个由超市、协会、**部门等组成代表的听证会,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生鲜产品须放保鲜柜?

目前:六成超市猪肉挂着卖

政策解读: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农贸市场以外的场所销售生鲜牲畜产品,应当使用冷却保鲜货柜、展示柜,或者设置低温销售区域。销售场所内应当配备通风、洗手、上下水、防蝇、防尘、防鼠等必要设施。生鲜牲畜产品,应当将分割、分拣后的肉品置于冷却保鲜货柜或展示柜内销售,不得在销售现场实施分割或吊挂销售。

记者调查: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内的百佳、好又多、吉之岛、乐购、华润万家、家乐福等几家大型超市发现,除吉之岛、家乐福外,其余四家的生鲜肉类区域仍然挂着瘦肉、排骨售卖。如果按照新办法,超市管理不合格率达66.7%。在百佳员村都会广场店的“壹号土猪”档口,38元/斤的贵价猪肉并没有放置在冷却保鲜柜里面,当记者问这是什么时候宰割的猪肉,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是早上宰的,而此时已是下午五点多,已是置于室温环境下多时。

业内说法:有超市负责人就表示,超市肉类进货有严格的渠道管理,有的还是签约的“农超市对接基地”直供,每天对肉类进行抽检,质量有**。且超市有冷气都不可吊挂卖肉,那没有冷气的肉菜市场怎么办?

常温食品“货架寿命”2小时?

目前:早上生产的傍晚仍在卖

政策解读:新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在5℃~60℃的常温条件下保质期为2小时(4小时内未变质的可充分加热一次并当场出售),在60℃以上的热温条件下保质期为4小时,在-2℃~5℃的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为24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当天营业结束时,未售完的现场制售散装食品视为超过保质期食品。如果超市将当天没卖完的的自制熟食,再打上第二天生产标签再继续销售,这种做法属违规。

记者调查:上个周末傍晚五点多时分,记者来到百佳天河都会广场店看到,一些广式糕点、烧卖、包子等虽然放在蒸笼里,但下面却没有加热。当记者问这些糕点是否新鲜,销售人员告知都是当天生产的,早上6点多出炉,而这已经远远超过2小时或4个小时的限制。而在烧味专柜,记者看到这里常温放置的手撕鸡、烧肉包装盒上打出的包装日期是上午8点多,也已超过2个小时。即使在65℃展示的烤鸡烧鸭等烧烤类专柜,也没有做到4小时没售完下架标准。而在吉之岛嘉裕太阳城店和家乐福员村店,这里的蒜味螺肉、芝麻小八爪、竹编鸭等自制食品,标签上写着保质期为2天,这与“当天未售完为过保质期食品”相违背。

业内说法: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广州这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比商务部的还要严格,2小时卖不完废弃很多超市难以做到,能够做到当天卖不完废弃就不错了。”家乐福华南区**经理李嘉则表示有点看不懂:“既然说常温条件下保质期为2小时,那为何又说4小时内未变质的可加热当场出售,究竟是按哪个标准。”她指出,超市自制食品“货架寿命”只有两个小时,这种规定超市肯定做不到,不仅是成本问题,也会造成食品浪费。

超市须设“临界食品专区”?

目前:有超市曾设过结果滞销

政策解读:新办法(征求意见稿)*次规定了临近保质期的界定期限。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产品,临近保质期为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3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保质期不足3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临近保质期食品须设立专区进行陈列出售。

记者调查:记者走访上述几家超市,均没有发现设立“临界食品专区”。而不少消费者都反映,超市经常有“买二赠一”等促销,但捆绑的赠品往往过几天就过期了。家住天河岗顶的陈阿姨就代表了多数消费者的看法:如果真能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就可根据需要选购,省得边购物边绷着一根弦,生怕买到过期食品。

业内说法: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表示,超市销售食品过万种,各种食品的储藏条件也不一样,如果将不同储藏条件的食品摆放在一个专柜,反而不易保存。另外,还有个经营成本问题,这个专区还需要安排专人操作。华润万家广州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也设计过“临界食品销售专区”,避免管理缺陷造成过期食品不能及时撤架,但效果不佳,因一些消费者看到快要过期有所顾忌,大多不愿意买,造成了滞销。

过期食品不许退回供应商?

目前:供货协议写明厂家回收

政策解读:管理办法规定超市应当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就地封存,按规定处理。任何情况下不得重新进入销售环节,不得退回供货商或生产企业,也不得以打折、赠送、废品等任何形式将其解封、转运或丢弃。

记者调查:记者从多家供应商处了解到,现在供应商与超市的供货协议就已清楚写明,过期食品由厂家回收。有的超市不仅过期的要退回,一些临近过期食品也要退回,而且退回运费也要供应商出。

业内说法:第一商业网相关负责人黄华军表示,目前超市处于强势地位,尤其对中小供应商,过期退回肯定都在合同条款之列,不退回这一点很难做到,这涉及到超市利润收益问题。“这和之前**也多次要叫停超市收取进场费一样,*后超市还是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家乐福中国华南区**经理李嘉表示,禁止超市退货肯定很难操作,不仅零供双方协会有条款,而且一些过了节日的食品肯定要退回。“像月饼、粽子这些应节食品,过了节日就不卖了。”李嘉表示。

专家:四成自制食品档口出租新政如**或将执行难

超市的自制食品因能直接上架,损耗少,价钱合适销量大,利润高,已成为超市发展的新亮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超市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在全国32家大型连锁超市中,41%的超市其自制食品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超过5%。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广州超市的自营自制食品柜台有超过40%是出租或联营分成方式经营,并没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自制食品在监管环节上还存在着需要改进之处。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各超市自制食品经营方式多元化。有的转租给个人或单位,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还有的是自产自销。他指出,这些转租的自制食品摊位,把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合二为一,很容易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指出,目前**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督环节脱节。生产环节的监管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而超市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检查则是卫生部门的职责,各环节衔接不尽如人意。“虽然目前这个管理办法只是征求意见稿,即使*后真正实施了,按这种分工执行效果如何,也有待市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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