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今日正式实施

2014-10-25来源 : 互联网

6月1日起,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式实施。标准对铅、镉等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均做了限量规定,其中新增了生蚝等双壳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广东省食安办表示,其他相关规定与新标准不一致的,要按照新标准执行;而在新标准实施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共设定13种污染物限标

据悉,新标准已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今起正式实施,而此前***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即行废止。新标准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省食安办表示,新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要按照本标准执行;而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省食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新标准加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要迅速查处。

增加了水产动物镉限量

铅、镉是主要的食品污染物。记者发现,新标准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食品中铅、镉的限量规定,其中规定了大米镉含量不大于0.2mg/kg;与此同时,新标准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例如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镉的限量值为2.0mg/kg。

为何同样是食物,大米的镉限量不大于0.2mg/kg,比部分国家地区的规定还严格;而生蚝等水产的镉限量是大米的十倍?

对此,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永慧表示,大米作为我国居民的主粮,是膳食镉的主要来源,而生蚝并不是一种主食,其消费量和消费人群都较为有限,其污染物限量标准可适当放宽。

同时,他还建议:市民食物尽量多样化,通过膳食多样化来降低某种食物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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