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坐台门”名誉侵权案胜诉 将获赔偿

2014-10-11来源 : 互联网

因在微博上指称演员张馨予是坐台**被判侵权的夏萨沙名誉侵权案日前有新进展,继**微博喊话、现场执行遭遇“跑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一系列措施后,夏萨沙母亲于8月现身**。据悉其母已代其向**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及2万元罚款,11月12日,更以夏萨沙名义在《法制日报》刊登了道歉声明。**将于近日将案款发还张馨予一方,该案将顺利执结。

关于张馨予曾是“坐台**”的传闻一直时而有之,她于2012年9月曾召开澄清记者会,并一怒将微博爆料人“港怂萨沙”(夏萨沙)告上法庭。昨日下午,张馨予发微博称,**向夏萨沙发出的三次传票均被退回,该案件的受理**因此登报向夏萨沙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被告可能面临缺席裁判。

2012年9月2日,微博实名认证用户“港怂萨沙”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某夜总会坐台,转到杭州某夜总会坐台,杭州红牌,**很贵,起码3000元。”此消息一出,令张馨予的“坐台”传闻愈演愈烈。张馨予遂于9月7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会,请来证人以证清白,并现场签署起诉状,对夏萨沙提起诉讼。9月23日,张馨予的代理律师表示,北京朝阳**已正式受理此案,张馨予方索赔50.5万元。

几个月过去,“坐台”案件始终未有新进展。2012年12月12日16:36,“港怂萨沙”甚至发微博“挑衅”,称没接到**传讯:“怂百忙之中遣人去朝阳主动找官司,立案厅、案件查询科各种记录查一底掉都没有,警察叔叔摇头扁嘴说没这案子,请问案子在哪?寄香港去啦?!”昨日下午,张馨予在微博公布案件进展,称案件已由立案庭转入民事审判庭,但因被告不接电话、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致使**发的三次传票均被退回,于是朝阳区人民**通过《人民**报》登报,向夏萨沙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张馨予还在微博中向被告喊话:“口口声声说收不到传票的人,这次**公告通知了,希望不要再说看不见了。”

在《人民**报》上刊登的有关内容提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1日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朝阳**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