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重庆提高失业金领取标准875元/月

2014-09-01来源 : 互联网

9月1日开始,重庆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包括万州等区县为一类地区,标准为875元/月,而良平等区县为二类地区,标准为805元/月。一类地区月增加140元,失业金随着*低生活**及*低工资标准上涨而提高,调整前,一类地区标准为735元/月,二类地区标准为670元/月。

领取失业金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保险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换言之,如果失业保险缴纳不满一年,失业后一样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登记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也是认定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换言之是否是在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参加就业培训等活动为衡量标准,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之后,失业金的缴费时间就从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长不能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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