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高温津贴标准

2014-07-09来源 : 互联网

按照我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日*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此外,日*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但是2014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是否与《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的一样的呢?

2014天津高温津贴标准

2014天津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4元,比去年提高3元。

今年,高温津贴随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基数上调而提高,由去年每天21元提高到每天24元。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刘爽介绍了高温津贴的测算标准。人力社保部门提醒,连日来的高温天,职工都应享受到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且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绿豆、清凉饮料等实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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