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厦门高温费发放标准 5-9月每人每天8-10元

2014-07-09来源 : 互联网

2014厦门高温费发放标准

端午节刚过,炎炎夏季已经到来,厦门市高温补贴的标准如何,2014厦门高温费发放标准有没有变,还不清楚的都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4厦门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10元。

2014厦门高温费发放时间:5-9月。

另外,企业在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8元-10元标准发放。企业的高温津贴可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计算扣除。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不属于工资,用人单位须额外支付。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提醒,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低工资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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