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温费发放标准2014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我国规定当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生产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这也是对高温下辛勤作业职工的回报,另外这项高温费福利不能以任何形式替代。那么江苏地区2014年高温费是多少*?江苏省今年的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2014年高温费纳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苏州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与江苏省同步,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支付4个月的津贴。

对于一些企业利用清凉油、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的行为,市人社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从去年5月1日开始,

江苏将高温费纳入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高温费的计算,省里在有些方面没有具体的细则。但是每年高温期间,我们都会组织专项检查。”去年,市人社局在对1222户用人单位的检查中,就曾为537名劳动者补发了高温津贴37.7万元。

劳动**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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