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福州去年的高温天气让福州成功的挤进*炉城市的行列中,今年的福州天气估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那么2014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时多少呢?

2014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具体如下: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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