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扬州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2014扬州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扬州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据了解,2011年,江苏省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曾作出相应规定,高温天气是日*高温度达到35℃,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作业小提示: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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