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的收益该归谁?

2014-06-11来源 : 互联网


今年6月1号,我国开始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塑料袋的售价从1毛*到5毛*不等。对消费者来说,原来白送的塑料袋要交*了,对商家来说,原来要贴本的塑料袋反倒可以**了。现在不少人开始有了这样的疑问:塑料袋的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记者随机走访了上海几家大型超市,在家乐福了解到,限塑令前,他们每家超市每天的塑料袋用量在两到三万只之间,也就是说,超市白送塑料袋的成本要近2000元。而现在,每家店每天大约销售900只塑料袋,销售额在160元左右,还能赢利几十元*。不过商家对此却不以为然。

家乐福上海区**经理李经

我想没有任何一家超市会愿意用塑料袋来***先这个利润基本上是很低不会有很多利润没有人会想到用这个去**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发布限塑令,目的是为了促进环保,所以这部分的**应该归还于环保。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贤林

限塑令推行以后*终来承担这个(环保)成本的是我们普通消费者而厂商以及商品零售场所他们并没有承担这样的成本相反他们还可以用限塑令来挖掘新的赢利途径我们认为这是有失公平的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华

我们现在的商家把塑料袋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对环保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强烈是否可以考虑将商家出售塑料袋的收入部分或者全部地作为环保基金

落实环保需细化制度

不过,超市卖场也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们说,即使超市想把这笔费用回归于环保事业,也无路可寻。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向消费者收取的塑料袋费用中,除成本外,大部分作为环保税上交了国家,肯尼亚**则对塑料袋征收120%的高额消费税。还有的国家在塑料袋回收方面形成了一套体系,消费者可随时退还或以旧换新;有的国家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还可获得奖励或用于抵扣个人税款等。此前,上海市相关环保机构也曾就此问题召开过专门的研讨会,法律界人士建议,应该为限塑令制订配套的法规细则,明确这部分收益的归属和使用,做到取之于环保,用之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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