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上下九十甫路的***“莲香楼”,糕点手信是广州街坊走亲访友的*选。成立于清光绪年间的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是名副其实的**老店,不过在2006年改制被收购时,随之产生一场“马拉松式”纷争,多年来让商标持有人与公司大股东一直纠葛其中。
昨日,广东省**人民**发布消息,通报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大股东)被判依约给付莲香楼商标及***的使用费。
商标使用费埋下纠纷伏笔
今年7月2日,广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食集团”)在媒体上发布《权利申明》,声称自己是莲香楼注册商标**所有人,对未经授权使用该商标的生产和销售者提出严正警告。
饮食集团的矛头,对准的是莲香楼公司的大股东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关世家公司”)。两天后,不甘受声明事件影响的西关世家公司向广州越秀**提起索赔千万标的索赔诉讼,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双方真正的矛盾却源于2010年始的一场关于商标许可使用官司。事情要从2006年的改制说起。
2006年4月17日,广州市***向荔湾区国资局发出《关于做好无形资产持有者更名工作的函》。该函称,已委托饮食集团持有、管理莲香、泮溪等***及商标。此后,饮食集团进行注册更名,受让了原属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的莲香楼系列商标及***品牌。
而此时莲香楼公司已陷入了经营困境,相关股改无奈启动。同年7月,广州产权交易所受荔湾国资局的委托发出公告,以公开竞投方式转让莲香楼公司99%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