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锅锅底现烟头 食客要求赔偿遭拒

2014-05-27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下午,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中午在百联商场的“刘一锅”吃饭时,从锅底里捞出一只烟头,他提出1000元赔偿的要求,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饭吃到*后,汤底捞出烟头

昨日11时左右,王先生带着两个弟弟,来到青年大街百联商场三楼的“刘一锅”吃饭。三人从11时多吃到14时多,当所有菜都要涮完的时候,他发现了异常。

“我拿漏勺想捞捞锅底的东西,发现有个圆柱形的东西一闪而过,当时不能确定是什么东西,但我感觉肯定不是菜或肉。”王先生说,他马上告诉身边的服务员,“服务员又拿来一个漏勺帮我们捞”,*后,王先生捞出了这个圆柱形的东西,竟然是烟头。

“*锅汤是深黄色的,跟烟头颜色差不多。当时真是感觉挺**的。这要是请客户吃饭,我得多不好意思啊!”

消费百余元,想按10倍索赔

服务员随后叫来了店长和经理,他们问王先生想怎么解决。王先生称,他刚刚在网上查询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规定,在食品中吃出异物,可以获得10倍赔偿。当时由于没结账,王先生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感觉应该有100多元,于是提出1000元的赔偿要求。

“刚开始他们态度挺好的,那个经理跟我说,这个店刚开业,要不这回的饭*免单,下回你们再来我请你。店长也说,要不然送给你们一些优惠券。可是我不可能再来吃饭了,所以也不想要优惠券。”

双方僵持了好长时间,*后店长说:“其实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个烟头是从哪来的。”然后便离开了。

王先生只好先将证物“烟头”带走,临走前,他结了账,共171元。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