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安摄像装置属于侵犯乘客隐私权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的士不得安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若违反规定的,对出租车公司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单车停运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拒不改正的,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的士不得安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

现象:市民陈先生带着女朋友上了辆出租车,处于热恋中的两人情不自禁地热吻起来。两三分钟后,陈先生猛然发现车内装有摄像头。

“这是侵犯我的隐私!”陈先生有些愤怒。不过出租车司机的解释是为了**安全。

出租车内是否可以安装摄像头呢?

解读:修订草案新增了不得在出租汽车车厢内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同时,不得违反规定在车身内外设置、张贴广告和宣传品,而非客运出租汽车不得安装使用标志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

处罚:若违反规定的,对出租车公司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单车停运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拒不改正的,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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