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融科海阔天空二期4栋居民陈女士:上周六11时,她停在小区露天停车场的进口欧宝车,挡风玻璃被高空抛物砸坏。她认为,车在小区停车场被砸,物管应承担部分责任。物管坚称无责任,车子放在原地4天没动过。 71岁小区居民祁和远告诉记者,当天11时左右,他恰好站在陈女士车的前方,忽然感觉头顶有东西飞过,然后啪的一声,有碎砖片溅到脚上。他一看,车子挡风玻璃裂了一大块,他急忙通知物管。 陈女士说,经物管查看,砸坏挡风玻璃的是块瓷砖。经过一下午挨家挨户查看,发现正在装修的22-2号阳台上,有跟飞下楼的瓷砖碎块花纹一致的瓷砖。 记者来到3栋22-2。一名装修工人说,当时有个婆婆带小孩来玩过,可能是业主家人,瓷砖可能是小孩丢下去的。 陈女士称,这辆全进口欧宝全价40多万元,换挡风玻璃要7000多元。22-2主人只愿换国产玻璃,2000多元,自己没同意,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记者联系上该户业主,他说:“当时没人看见瓷砖是我家飞下去的,我也不在场。虽然瓷砖是一样的,不能凭这一点就咬定是我的责任。” 由于事情得不到解决,陈女士想了个办法:对方愿意支付2000多元,如果物管负担一部分,自己再贴点*就解决了。但物管负责人说:这件事物管一分*都不会付。 海阔天空二期物管处主任郭民强说,事发后物管积极查找,现已找到肇事者,物管处已尽到责任。“高空抛物是不确定因素,物管控制不了。” 这家小区物管真的已尽到责任?重庆荣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红兵称,停车场收取费用,物管就有义务**车辆安全。高空抛物就算不可控制,物管可以通过给车位加棚、加顶等方式予以避免,放任不管却又是有偿服务,应该负有相应赔偿责任。 记者汪然贺怀湘摄影报道 叉棍插头那地方 又降木枕头伤人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这次掉下个木枕头。23日晚9时,丁先生路过九龙坡渝州新城,被天上掉下的木枕头砸中头部,裂开一条5厘米伤口。 “当时差点把我砸晕了,一摸脑壳全是血。”丁先生说,肇事的是一个20厘米长的空心木枕头,约一斤重,上面还有血。他发现12楼有人探头往下看。目前,他已**。 此前,渝州新城发生过轰动山城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2008年11月24日,袁女士在楼下摆摊,被一根叉衣棍砸中头部,叉头**头颅。因未找到肇事者,该楼多名业主被判赔*。 记者熊志翔见习记者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