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擅自违建自家"水漫金山"业主告物管居然获赔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一业主因在楼顶擅自建房屋,结果家里遭“水漫金山”,他将物管告上法庭。尽管**一审判物管承担90%的责任,但物管不服,经检方抗诉,业主*终退回了1000元赔偿款。

据了解,2008年,刘明(化名)购买了重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永川的某小区房屋一套。在装修过程中,他将房屋楼顶公用构筑物部分(36㎡)封堵,后与其第13层自有部分连通,形成一间约45㎡的房屋。而房屋的楼顶,建有一消防水箱并配备有溢水管。刘明搭建的房屋门口,与消防溢水管口仅1米左右的距离。

2009年3月13日凌晨与8月25日,刘明房屋楼顶上的消防水箱溢出的水流入到他家中,造成刘明房屋内二、三楼的部分墙纸、二楼天花板和实木地板、三楼仿实木地板被水浸泡。

事后,刘明起诉至永川区**,要求华威物业赔偿其损失。**审理后认为,华威物业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因此应对刘明的损失予以赔偿。但因刘明自行封堵楼顶公用部分也有一定过错。*终,**判决由刘明自行承担10%的责任,判由物管赔刘明1.2万元。

尽管赔了*,但物管公司还是有些想不通:“你擅自搭建房屋,我又没乱动消防水箱,出了事为啥要我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今年3月,华威物业向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提起申诉。

市检察院五分院审查认为,据华威物业提供的证据,表明消防水箱溢水造成刘明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系其擅自改变楼顶空间、弱化楼顶排水功能所致。检方认为,判决华威物业承担90%的主要责任显失公平。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因此依法提出抗诉。

今年9月6日,刘明与华威物业在再审中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明同意返还1000元赔偿款给华威物业,双方握手言和。

记者陈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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