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房子装修了一年多还没完工?装修公司撂"挑子"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杨馨文任君摄


高高兴兴买套商品房,本打算装修好后,全家人一起享受乔迁之喜。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新家至今仍是个“半成品”。业主郑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新家被装修公司撂了两次“挑子”,至今无法入住。

装修一年多还是不能住

昨日,郑先生带着记者来到其购买的新房———江北区渝鲁大道庆隆九寨印象小区9栋2-1。郑先生对记者介绍,该住房为三室一厅,面积约88平方米。

走进房屋,记者发现,房子内部所有开关都没有安装,只有电线**在外;所有房间的墙壁也未粉刷,有的地方连水泥都隐约可见;两个卫生间的洗脸盆位置也空着,“工程没完工,人就跑了。”郑先生说。

昨日,记者在郑先生出示的装修合同上看到,按照规定,以上安装都应包括在装修项目中;此外,合同明确规定,工程期限为60个工作日,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3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3月3日。

如今,距开工日期已经一年多,可郑先生的新房内,工具、垃圾散落一地,根本没有完工迹象,还是一个半成品。

换了两经理还是装不好

郑先生称,2010年年底接房后,一家名为“极帝装饰”的装修公司主动打来电话,称可以提供设计、装修一条龙服务。几次沟通后,该公司提供了一套报价1.6万元左右的基础装修方案,包工包料。郑先生觉得价格实惠,便和该公司签订了合同。装修过程中,该公司陆续买来材料,郑先生付了绝大部分装修款,只剩下1000元尾款没给。

郑先生说,*先负责他家装修的项目经理名叫杜军,因为自己中途修改了几次装修方案,工期受到了延误。直到去年10月,装修才进行了一半多。随后,杜军以“**拖欠工资”为由,停止了施工。

接着,该装修公司**张成又派出另一个万姓“项目经理”接手,然而直到今年春节前,工程仍未完工,对方**节后接着做。“没想到,春节后万先生也说‘不干了’,扔下一个烂摊子。”郑先生说,他多次找到装修公司**张成,对方要么用“过几天就解决”来敷衍,要么干脆不接电话。

郑先生母亲表示,她和儿子来自四川南充,全家都在重庆打工。原计划去年5月前搬新家,但现在只能继续租房住。“新房每月有2000元月供,一家人房租也要2000元。”她说。

公司已不见**跑区县

昨天,记者在江北区工商局查询到,名为“极帝装饰”的装修公司已不存在。郑先生说,去年10月,他曾到该公司位于观音桥红鼎**大厦的办公地点探访,发现那里已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原“极帝装饰”**张成。他先说自己“没做了”,后又表示**接主城业务,他已在云阳新开了一家名为“彬贵装饰”的公司。记者通过工商局查询证实,该公司法人确系张成。

对郑先生反映的工期拖延、未完工等问题,张成承认确有其事。记者询问他什么时候能派人前去完成装修,他**“一周之内”,并称负责人还是万姓“项目经理”。

此后,记者又联系上万姓“项目经理”,他否认自己是张成员工,称和张成只是朋友关系,“当时张成在外地,我纯粹是帮忙,才到郑先生家盯下场子。”万先生称,他没拿一分*工资,也不是什么“项目经理”:“这事我管不了,也没义务再到郑先生家去。”说完,万先生挂断电话。

而**个入场的项目经理杜军则表示,郑先生几次修改设计方案,工人们本就不想做了,“加上**张成拖欠他和工人好几万元工*,不得已才半途走人。”

可按租金标准索赔

律师何桐雨表示,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又没能按时完工,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视为装修公司违约。“郑先生几次修改装修方案,对拖延工期负有一定责任。但装修公司未完成工程就不管了,依然视为装修公司违约。”何桐雨说。

由于双方没有就“超期”后的赔偿进行事先约定,何桐雨建议郑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该装修公司的法人,并按照超过工期这段时间内的“房屋占用损失”,即按房屋的租金标准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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