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一男子网购指纹膜伪造材料骗“公积金”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据了解,沙区一员工在网上购买他人的“指纹膜”来骗取同事的“公积金”,最终这名男子以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沙区一公司的员工发现公司“住房公积金”存在漏洞,竟伪造相关材料,取走3名同事的“公积金”共13万余元。为了逃避公安机关追查,该男子还在网上购买了他人的“指纹膜”,用于摁指纹。但天网恢恢,该男子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4月14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取“公积金”发现管理漏洞

30岁的张华是重庆一家公司的技术工,月收入5000多元,还有季度奖与年终奖。2012年9月,张华向公司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发现,不需要亲自办理,只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提走“公积金”后,公司也不打电话向员工核实。

“我觉得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我就想到了从中骗点钱。”张华事后交代,他父亲得了重病,家里急需用钱。经过深思熟虑后,他便开始策划将钱取出来。朱明、王峰、陈诚3人均是张华的同事,因长期在外地办公,他们只见过一两面,“我想取走外地同事的钱,不容易被发现。”

校园聘写手字迹有要求

在该公司,申请“公积金”需要4份材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居间合同复印件、申请人的银行卡。

张华先到一所高校,在校园内张贴了招聘启事,“急招写字好的人,要求字迹刚劲有力。”张华想到,3位同事都是男的,首先字迹要像。随后,女研究生小高“应聘”上后,双方谈妥价格:100元写一份申请书。小高按照张华从网上下的模板,帮他书写了申请书。

网购指纹膜伪造同事指纹

见申请书上除了签名还要摁指纹,张华便在网上购买了指纹膜,用他人的指纹像模像样地摁上去,一张申请书便完成了。

随后,张华又从网上下载了一些房产证或居间合同,通过PS(图像处理软件),将姓名、日期、相关内容更改后进行复印,“复印出来后,通过肉眼,很难辨别真伪。”

随后,张华通过网络,得到了同事朱明、王峰、陈诚等3人的身份证信息,并PS了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张华又通过非法手段,瞒着朱明、王峰、陈诚等3人,给他们办理了银行卡。

骗取13万余元后被抓获

最后,张华利用快件方式,将相关材料寄给了公司相关办公室。不久后,他申请的“公积金”就打在了朱明、王峰、陈诚等3人名下的银行卡上。据介绍,2012年10月到2013年7月间,张华分别骗取朱明4.2万元、王峰4.8万元、陈诚4.7万元“公积金”,共计13.7万元。

作案成功后,张华头戴摩托车头盔,在不同地段的ATM机上将钱取走,用于日常花销。

去年10月,王峰的孩子准备买房,他准备将“公积金”提出来。可当他询问公司时却发现,钱已被人取走了。王峰通过比对,申请书上的笔迹和签名都不是自己的,于是他立即从西安赶回重庆,并向警方报案。不久后,朱明与陈诚也陆续发现了此事,并报案。

民警通过调查银行的监控视频,最终锁定张华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通过复原张华的电脑,找到一张伪造的王峰身份证材料。

张华被抓后,心理防线被攻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原本希望能让家人过得轻松一点,没想到反而让他们担心了。”在法庭上,张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邓欢表示,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责。建议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张华的家庭情况确实比较困难,父亲患病多年,但这并不能作为他犯罪的理由,也不能减轻他的罪责。

说法

卖家涉嫌泄露隐私

如今,许多白领为了方便打卡而在网上购买“指纹膜”,无意间便透露了个人信息。一旦卖家将指纹贩卖给不法分子,个人权益将受到侵害。对此,邓欢分析,大部分卖家可能只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观上并不清楚买家到底有什么用处。但如果在未经他人同意下,卖家私自将指纹卖给另外的人,那么就涉嫌透露他人个人信息。

建议

最好当面“摁指纹”

邓欢建议,在一些需要摁指纹证明的情况下,应该当面“摁”,且在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方手上是否有异物,这样的指纹才是真实有效。因为指纹是独一无二的个人信息,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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