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7天后回来就被辞退经理说她斤斤计较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宋女士因为家里老母亲去世了,向该店经理请了7天假,结果请假回来后,竟然被辞职了,原因是经理认为她斤斤计较。

由于老母亲去世,在小南门赛百度烧烤火锅店打工的宋女士,向该店黄经理请了7天假,当她假后想要回去复工时,黄经理却告诉她已经找到顶替她岗位的人,让宋女士改天去店里结算工资。“难道只有工资,没有补偿吗?”对此,宋女士找上了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当时黄经理同意了的,还让我先办好自己的事情。为何说话出尔反尔?只付我工资肯定不得行!”

“当时已经告诉过她会找人先顶她的岗位,店里其他员工都觉得后来这个更易相处。”

员工说法

经理说话出尔反尔

今年3月12日,家住老城区肖家冲附近的市民宋世伦,经人介绍在小南门赛百度烧烤火锅店打工,主要负责厨房洗菜切菜等工作。1个多月来,宋女士发现火锅店每逢周末生意就很好,但店里员工却只有10多个人。

本月11日,宋女士接到丈夫电话,对方语气沉重地告诉她,在何埂老家的母亲因病去世,希望她能尽早赶回家参加葬礼。于是宋女士第二天早上便打电话给火锅店负责人黄经理,希望她能准假7天,假后她一定准时复工。

然而7天后,待宋女士办完母亲的身后事,打电话告诉黄经理自己随时可以复工时,黄经理却告诉她,由于店里生意很好,并且人手紧张,因此店里已经找到顶替她岗位的人,让宋女士改天有空去店里结算工资。

“当时黄经理同意了的,说店里这几天先找人顶替我的岗位,还让我先办好自己的事情。”当时宋女士十分感动,觉得这家店的负责人非常体恤员工,自己复工以后,一定尽心尽力干好这份工作。

“为何说话出尔反尔?只付我工资肯定不得行!”咽不下这口气的宋女士迟迟未去火锅店结算工资,她觉得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有所补偿。尽管生气,但宋女士不了解《劳动法》,最终也说不出个一二三。

昨天上午,宋女士打进永川读本热线电话,希望能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让她能够成功维权。对此,记者联系上赛百度烧烤火锅店黄经理,而她也有自己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

经理说法

同事说她斤斤计较

“现在餐饮不景气,我们店周末生意好点,平时不可能养很多员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黄经理说。

宋女士来店里工作了1个多月,其间和厨房其他同事吵了两次架,员工们都说她太斤斤计较,不愿与她共事。宋女士就向黄经理请了7天假,黄经理说当时自己已经告诉过宋女士她会找人先顶替她的岗位,而宋女士也同意了。

“她请假走后我们又另外找了个人,店里其他员工都觉得后来这个更容易相处,所以我决定辞退宋女士。”黄经理称,火锅店开业到现在,来来去去的员工很多,大家互相选择很正常,。

该店黄经理在得知这一解决方式时称,如果是区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的要求自己定当遵守,但同时她也说出了自己的难题。黄经理说,她也曾是一名打工者,在许多服务行业干过,很少有老板会和普通小工签合同。

“我现在当了负责人才晓得,不是老板不愿意和小工签,而是大家不愿意受约束。”黄经理称,小型餐馆服务员多是农村中年妇女,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很大,有时店里员工陆续辞职老板还得跑去厨房洗碗,难道还能不让人走!

黄经理说,其实赛百度烧烤火锅店给每位员工都发了合同书,尽管有人签了合同,约定工作1年,可有人也是说走就走。“年关的时候最老火,这个说要回老家,那个说要带娃儿,总之就是要走。”

在火锅店里,从开始干到现在的员工还剩2人。长期从事餐饮行业的陈女士说,做了10多年的生意,最难的是管人,有人可以坚持几年,而有人则只能坚持几天,合同能约束商家,也能约束员工吗?

商家须另付半月工资

老板辞退员工,究竟该不该付补偿金?昨日,记者联系上区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他表示商家首先应与员工结清工资,其次满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员工,在没有违反店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商家须另付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这样才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区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表示,个体工商户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规章制度不如大企业健全,在员工管理上的确要弱很多,而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只能在接到投诉后尽力解决事情,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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