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创业开微博格子铺 月赚八千

2014-03-29来源 : 互联网

创业做什么好?寄卖二手玩具、饰品、古玩……对于实体“格子铺”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只需每月支付很少的费用,就可以租用格子寄卖自己的物品。不过,如果“格子铺”开在微博上,是否觉得挺有创意?有一位有创业商机头脑的网友创业开微博格子铺,每**八千元。

有网友在**说,自己在逛微博时发现,一网友利用自身12万粉丝数的优势,将微博背景“分格”出租,每个格子20元,“我大概数了下,少说已经租出去了600个格子,相当于*了上万元。”别出心裁:微博搭建“格子铺”“猎豹浏览器”、“千尺看图”、“玩伴智能导游”……众多宣传广告罗列在网友的个人微博的主页上。

网友说,“看了半天我才发现,这些不是微博背景,而是广告。” 进入“天才小熊猫”的微博页面,看到一则“招租信息”:“格子出租,一个小格子20元,可以用来放各种东西,有效期一年。”微博背景页面也不是常见的一整张图片,而是由大小统一的众多小格子组成的“格子铺”,其中不少格子已出租出去。“货架”上多是一些企业投放的软件类广告。

此外,也有不少网友“入驻”,**自己的微博账号,甚至发布征婚信息。在这些广告中,*大的占据了100多个格子,*小的也需数个格子。 网友“天才小熊猫”表示,目前已经出租了600多个格子。“虽然其中一部分格子是赠送的,但开业不到一个月,还是让我*到了8000元。”

不过,网友解释,出租微博页面不仅仅是为了**,也是为了“让生活更有趣”。因此,对于格子的内容,他会进行“比较严格的审核”。“药品类的广告坚决不上。” 对于他出租微博背景的做法,众多网友表示此举值得**。但对于广告收入应归谁所有,有网友提出质疑。

他将自己的页面用于经营性质,而页面的地址是新浪的,在新浪的“地盘”上,新浪是不是也有权向他收取“租金”。对此,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表示,现行的《广告法》并未对此作出相关规定,只要微博平台负责人并未提出异议,且广告上没有法律禁止出现的内容,那么广告收入就应归用户所有。 新浪微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该现象,但“暂时不予置评”,认为“网友的做法不好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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