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天然气暴利税 气价或上涨

2012-01-11来源 : 互联网

岁末之际“气荒”无预警之下,天然气价格改革谨慎重启;为限制价改后可能产生的垄断**,有**提出征收天然气**税宜提上议事日程。

国家发改委2011年12月11日下发通知,决定自当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原来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将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作为过渡性方案,“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案被认为是向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如是阐述改革目标。

市场化价改,对天然气行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气*头为占据有利市场地位而提前布局。

一些**呼吁,征收天然气**税也宜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市场净回值”法

作为重要的能源种类,天然气与成品油一样,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故此,**部门对气价改革一直态度谨慎。

2005年以来,中国**共三次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在三次价改中,天然气定价方案有所微调,但其核心规则并未大动,基本遵循了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5]2756号”文件确定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即在考虑天然气生产成本、输送费用后,再加上适当的企业利润,确定出天然气出厂价,作为统一实行的**指导价。

“成本加成定价方法,使得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对价格高低的影响,价格作为平衡供需的杠杠作用无法发挥。”中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财经国家周刊》了解到,从2009年初起,国家发改委即开始着手推进天然气价改工作。参与改革工作的一位**透露,当时有6套方案参与论证。是年底,“气荒”蔓延全国,导致改革陷入停滞。

2010年冬季,在“气荒”与防通胀双重压力之下,改革再度流产。

2011年冬季,全国各地天然气市场供应平淡无奇,往年频繁响起的“气荒”警报也不见踪影,CPI也连续数月回落,这为推进天然气价改提供了较为难得的有利时机。

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在“两广”地区试点气价改革的消息。

此次采用的“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主要思路为: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挂钩机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市自*区的天然气门站价格。

试点方案明确,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权重分别为60%和40%。可替代能源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后,天然气价格在此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得出,此即为计价基准点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即可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杨建红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解释说:“简言之,试点定价方法是,以上海市场为基础确定天然气基准价,减去管输费用,得到某省的门站价格;‘两广’地区的*高门站价格,是先由上海基价减去新疆至上海的管输费用,得到一个价格;在这个价格上,再加上新疆至‘两广’地区的管输费用,得到的一个*终价格。”

所谓“市场净回值”法,已在欧美等主要国家广泛采用。其以商品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货价格,而商品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代商品的当量价格决定,*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以此法确定天然气价格,可让市场需求对价格的影响迅速传导至供应链各环节。

以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点倒推西气东输气价,可发现进口价格明显偏高,这将有利于促使天然气进口商调整进口策略,合理控制进口气价水平。

“天然气并不像石油一样有全球统一的市场,也就没有统一的国际天然气价格。因为天然气主要用途为燃料,将天然气挂钩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做法比较合理。”卓创资讯天然气版主编李凌轩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选择上海作为中心市场也很合理,该地区气源丰富,基本上已经是市场化定价。这都是本次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

宜配套税收政策

长期以来,中国国内天然气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这已成为制约该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天然气消费比例在能源消费结构中仅占4%左右,这与世界平均约24%的比重相比,明显偏低。

通过本次改革,气价在市场化改革方向上迈出了重大一步。由于我国的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大量依靠进口,其价格基本接轨国际。通过挂靠,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一定程度上形成联动。

“‘市场净回值’模拟市场的办法,打开了国内天然气价格随国际市场价格涨跌的空间,未来完全市场化后,也就走向了国际化定价。对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讲,存在的利润空间非常可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在现行的油气经营、管理体制下,我国的天然气勘探和生产主要由三大*头开展,其天然气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5%以上;其中,尤以中石油为甚,其天然气产量占据全国总产量的70%。

利好之下 几大石油公司已经提前布局

2011年12月19日,先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前一周,中石油对外宣布油气管道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方案,将此前按线管理方式调整为分区域管理,并增设西南管道分公司。按照输销一体化原则,根据区域划分情况相应调整天然气销售区域,推行“油气并举”战略。

前述中石油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力发展天然气业务,是公司的一大战略。预计在‘十二五’末,天然气产量将占到公司国内油气总当量50%,新建油气管道达到5.4万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将占3万公里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中石油此举,主要是为了强化下游,即加强城市燃气管线的建设和发展。如此,上游采气、中游输气、下游售气的一体化格局将进一步强化。

中石化也抓住时机紧张布局。2011年12月30日,中石化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九家大型煤电企业签订协议,就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落实气源。

按照计划,中石化将投入千亿*资,建设输气规模达300亿立方米/年的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该管线包括粤浙管道和新鲁管道两条干线,目标市场分别覆盖河南、湖北、湖南、浙江、北京、天津等20个省(区、市),将与西气东输管线展开竞争。

“天然气价格挂钩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气价上涨是必然的。如果国家对天然气资源还实行当前的低税负,那么,天然气价格将远超国内天然气生产商的实际成本,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将获取超额利润。”林伯强警示说。

这样情况下,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如何保障? 林伯强建议,“税收政策需要配套气价改革做出调整。既然石油开采有**税,同样在走向国际化定价的天然气,参照石油业同样征收**税何尝不可?

标签: 天然气暴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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