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将取代限购令

2011-11-01来源 : 互联网

住建部、财政部等多部委相关负责人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表示,“十二五”末中国住房**率将达20%左右,未来要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观察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短期没有放松迹象,调控成果仍需巩固。

近年来,中国先后启动了数轮房地产调控,效果和成本往往共生共存。房地产业规模大,产业带动力强,影响因素众多。既需要对局部问题和短期现象及时调控,又需要五至十年甚至更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多部委联动乃至更高层级的顶层制度设计。目前,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措施已初见成效,未来一段时间,将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政策措施的有利时机。

中长期来看,市场供需是影响商品房价格波动的主导因素。加大**房供给,是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途径之一。

对于**性住房制度,中长期调控思路已逐渐明晰,大致可以分为**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等方面。未来**范围主要围绕低收入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方式则以实物**和货币补贴两种;**机制包括投入机制和运营分配机制;**目标方面,“十二五”末期中国住房**率将努力达到城镇居民户数的20%左右,2020年使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住到较为健康舒适的住房中去;**原则可以概括为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小户型、功能全、质量好等几个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陆续开工建设3600万套**性住房,再加上“十一五”期间建设的1630万套以及2005年以前建设的部分**房,以此计算,“十二五”末期纳入住房**体系的城镇居民有望达到1.5亿-2亿人,从而达到城镇居民户数的20%左右,这也为住房**方式由实物**适时转向货币补贴创造了条件。同时,**房分配、退出机制、转让收益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也将在不远的未来逐步明确。

在房地产调控中,行政手段若过多过频,会扭曲房地产资源配置。比如,目前推行的限购令就广受诟病。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表示,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限购令”是最让市场“谈虎色变”的一项政策。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在“新国八条”中提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划定了第一批限购城市。据统计,当前全国共有43个城市**了限购政策,除3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之外,有8个二三线城市纳入限购。

然而,短期来看,限购在短期内退出的时机显然不成熟。目前商品房价格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出现下降的苗头,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仍然上涨。尤其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以及一般居民消费品价格的普遍上涨,未来推动房价上涨的动力仍然存在。目前楼市调控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一旦放松则可能前功尽弃。如果真要谈及限购退出的“时间窗口”,则需要房产税收制度的完善,住房信息系统等配套措施的建立,以及持续一段时间的房价基本稳定,目前这些因素显然并不具备。

按照任志强的观点,如果放开限购措施,必然会用税费政策来替代,如增加交易税、资本利得税、房产税等手段。这样就会避免下一轮房价的快速上涨。

对此,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27日表示,中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使它进一步发挥在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的调控作用。他强调,下一阶段有关部门将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税制,加快税收政策的制定,抓紧总结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实施。

小编结语,由于征收范围、征收基点、税率等细节尚需完善,因此新税种要在全国推广尚需时日。而上海、重庆两个先行城市的试点效果,将成为新税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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