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女文人苏青的花开花落

2011-10-12来源 : 互联网

对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汉奸文人”苏青来说,她的生活经验之坎坷、孤独、凄凉,自是一生写照,也是千百年来不幸女人的经验重复。年轻时代的苏青固然因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名噪一时——或许她正是美女作家、妓女作家的原型——但是一个人在生活的传送带上能跳多高,跳多远,毕竟不是自身能量所能决定的,还有命运机缘的因素,还有在命运波澜之下的自我掌控力与审时度势的清醒度,还有与世界达成妥协的程度。如同大部分女人,苏青的挣扎与奋斗显然是盲目的。她前半生的焦虑是想到找一个“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筹更好”的丈夫,但始终未能如愿。漫长的十年婚姻矛盾丛生,最终失去婚姻的她迫于生计,与大汉奸周佛海和陈公博相识,在《古今》上发表文章——该刊创办者是汪伪政府的交通部次长朱朴。甚至一度,陈公博要请苏青做他的私人秘书,或者安排任政府专员,她也由此落下“汉奸文人”名声。

(图:苏青)

语言是经验的外衣,有多么丰富的语言,就有多么丰富的经验。人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创世纪。殊不知,但凡能以语言描述出的状态,都已被前人所体察所表达。天空中早已布满飞翔的轨迹,鲜有经验的空白。如果在时间面前,人们都同命相怜,那么在经验面前,人们都可以引为同志同道。张爱玲说,所有女人都是同行。面对世界,所有人又何偿不是同行呢。过生活就是他们的职业。

有人说,苏青追腥逐臭或许是考虑自己一个孤身女子在大上海混事不容易,需要有人庇护,完全出于本能,毕竟她要养活三女及母等全家五口——她一个小小文人,在政治上能有什么远见卓识呢?但公众书写的历史并不这样认为。

苏青在《关于我》一文中辩解说:“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不得已耳……我以为我的问题不在卖文不卖文,而在于所卖的文是否危害国家。正如米商也卖过米,黄包车夫也拉过任何客人一般,假如国家不否认在沦陷区的人民尚有苟延残喘的权利,我就如此苟延残喘下来了。”

事实上,苏青是在国家动荡之时在政治夹缝中生存,也只是大时代浪潮中的一颗水星、一簇泡沫。她说过:“我很羡慕一般能够为民族、国家、革命、文化或者艺术而写作的人。近年来,我常常是为生活而写作。”并说,“我投稿的目的纯粹是为了需要钱!”“而且我所能写的文章还是关于社会人生家庭妇女这么一套的,抗战意识也参加不进去。”

苏青的作品《结婚十年》与《浣锦集》等究竟有多高价值,至今仍令人存疑。尽管张爱玲说,“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心甘情愿的。”并说,“苏青身上有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但是说实话,苏青的为文却总有一种通俗流俗、泼辣大胆的浑噩态度,并且充满着风尘的味道——一个女人,到了什么话都敢说的地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就真正成为一个比妇女还妇女的地道的妇女了。虽然谈不上下流,但也绝对谈不上一流。只是将生活的经验以语言包裹,或者语言也未经艺术化处理的“实话实说”罢了。

比如她说,“女子不能向男人直接求爱,这是女子的最大吃亏处:从此女人须费更多的心计去引诱男人,这种心计若用在别的攒谋上,便可升官;用在别的盘算上,便可发财;用在别的侦探上,便可做特务工作;用在别的设计上,便可成美术专家。可惜是这些心计都浪费了,因为聪明的男人逃避,而愚笨的男人不懂。那些聪明的女子真是聪明得令人可畏。”

难怪戴锦华认为,“苏青只是在一种男性行为的压抑之下,在一种死寂的女性生存之中,道出的一种几近绝望的自虐自毁性的行为。”

鸳鸯蝴蝶派在中国文化史中从来只是一个笑谈片段,苏青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新中国成立后,文学提倡创作为工农兵服务,像苏青这样写青衫红粉、家长里短的作家是无法摆上台面的。张爱玲远去海外,苏青格外寂寞,生活每况愈下。1949年底以后,苏青求职无门。1951年后,她在一家越剧团做编剧。她在改编历史剧《司马迁》时,写信向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讨教。不料,1955年胡风事件中,贾植芳被打为胡风分子而被判刑,苏青也被打成胡风分子,关进上海提篮桥监狱。再后来的“文革”,苏青被抄家,被揪斗,晚景凄凉。她晚年常因住房狭小与邻居矛盾,被人欺负。1975年,她退休工资仅43.19元。“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这是她给朋友的信。

小编结语:生不逢时,在那个年代,弱小的女性独自生存的艰难性可想而知。一位文人女性苏青,为了生活低下了她高傲的头颅,也许人们早已经忘记了这个曾在上海红极一时、与张爱玲同称为“双璧”、“苏张”、“孤岛奇葩”的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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