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自古是一家:最有利的投资还是当官

2011-09-29来源 : 互联网

整个社会的开放程度,决定着人们有多大可能选择*直接、*有利、*安全的参与道路。

王朝时代的中国,官僚体系在理论上说是*为开放的——它几乎对帝国所有的阶层敞开大门,同时它的控制机制,又是*为有利的投机、投资路径。

帝国时代,官僚的神圣地位体现在整体上,是特殊的利益集团;体现在个体上,是受命运特殊照拂的个人——不仅掌握强有力的权力,还享有**的特权。天然的享有权。做官是社会各阶层*直接、*有利可图的投资方式,是积累**、攫取**、保护**的*有效手段。

帝国自建立起,就试图吸纳各方面的权力资源斩断权力垄断、封锁世袭之途。特别是唐宋以来,官僚一途从理论上说,除极少数贱民群体外,几乎向帝国所有阶层开放,投机、投资于官僚仕途,乃是出人头地的*直接*有效的途径。而另一方面,在一个所有权以等级伦序界定的秩序中,仕途恰是对既得利益的*有效的保护。一旦跨入官僚仕途,其伦序圈的辐射能力将被迅速提升到一个神圣的高度。帝国社会不言自明的伦序前提也强化了此种倾向,即上下绝对悬隔。说得直白点,即是伦序优势者可以对劣势者实施任意支配力,官僚仕途可以说就是扩大其支配的*有效的途径。

得到商业经营好处或者以农业等各种方式致富的人无不力图冲入仕途,以提高他们的等级伦序地位,扩大他们的伦序圈。走上仕途之路,可使他们摆脱暴发户的地位,以超越庶众的身份,成为**理所当然的享有者,并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利益。这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这种信仰根植于帝国的社会核心——等级伦序之中。

汉初陈平曾说:“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虽有所谓“富贵在天”之说在先,司马迁还是对道德、富贵和命运提出质疑:“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耶?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可见命运和业报之说的影响之深远,汉儒“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理论,更是在宇宙秩序的原则下,肯定了这种信念。

到了唐代,科举大为盛行,志怪小说风靡天下,备述才子佳人、奇幻命运之风盛行。如李泌所撰《枕中记》,感于仕途莫测,科举之贵,特设一梦,似真似幻,历述科举利禄之意,世事兴衰无常,不变的只有官僚特权。由唐代志人志怪小说,多叙及科举之事,及于世家兴衰,可知科举作为仕途自要受到社会各阶层的重视。至宋时,科举更与世家门第绝缘,而命运业报之说更兴。命运业报之说深入到帝国等级伦序的背景中,成为不可缺少的信念。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三有云:

曹彬攻金陵,……及克金陵,城中皆安堵如故。曹翰克江川,忿其久不下,屠戮无遗。彬之子孙贵盛,至今不绝;翰卒未三十年,子孙有乞于海上者矣。

曹彬、曹翰两人的行为造成不同的后果,甚至祸福及至子孙,此种对于富贵利达的态度显然将命运和特殊的地位、**联系在了一起。因官僚集团处于神圣独特的地位,受到命运的庇护和祖宗的恩惠,民间对科举迷信、对取得仕途神秘化也就不奇怪了。在这种通过等级伦序维系的帝国秩序中,个人的一切都是脆弱的,时刻都可能遭受打击,除了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等级伦序外,别无他途。即使处于相对优势的等级地位,也要受其上者的控制,但他却能在对上的奴才地位和对下的主子身份中获得平衡。

明清时代此类记载传说尤多,如取一典型叙述为例:

明万历甲辰科,山阴朱大学士赓主会试,题“不知命”一章。入闱时,朱与同仁约,此题必三段平做,不失题貌方可,抡元若违式即佳卷亦难前列。同人皆以为然,既揭晓,则元卷殊不然。有人乘间问之,公遴选榜首,何以竟违初意。朱惊,趣取卷阅之,叹曰:我翻阅时,竟不觉也,由此观之,可知功名有定数,体物而不可遗者,鬼神也。为主司者欲定一文章体式而不能自主,况取舍高下之间乎。予屡司衡文之柄闱中,情事往往如此,盖信朱公之事不谬也。

这种神话的色彩,足以说明科举士子的能力与运气同样重要,同时在传统话语中,一登龙门的荣耀,只有这样的神秘解释才是足够的理由。

数千年的帝国传统,依据惯例、道德等级伦序维系着帝国的秩序,其法律的核心也就在此。帝国的法律仅仅停留在惩罚性的水平上,从法的角度看,占有权和所有权只是相对的、暂时的。这种占有权和所有权与帝国的等级伦序息息相关,占有和所有权与其说是一种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权利,倒不如说是一种权力关系,是权力配置的机制,是处于等级优势者对劣势者的恩赐。

这种秩序原则随时都将个人的命运依附于特定的等级伦序,置于官僚系统的人格品性和道德评判之上。官僚本身的特权和对**的追逐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两宋以后,地方官员总揽民政与财政,在定额目标下,游刃其间的空间极大,很容易致富,再加上政府专卖和对商人的利用,更助长了官僚获取**的机会,一旦仕途成功,立即有人前来谋划,如何以种种手段谋财。甚至一些人专门借*给有潜力的穷困官员,一俟派任地方官,即大肆收取其债。

这样,对仕途的投资和投机愈演愈烈,在个体极其脆弱的社会中,为寻求安全与机遇,个体不得不首先在帝国社会的基本群体——家族中站稳脚跟——家族既是控制又是保护个体的组织,个体成功的根基所维系的即等级伦序原则。在此原则下,个体只有依靠血缘原则、智慧和品性获得其地位,正是在脆弱的个体原则下,确定了个体的政治投机品性和个体的自我认同,发展起一套自我保护技巧。一旦跨入仕途,其所遵循的不过是扩大了的等级伦序——原则未变,实质未变。

**和政治特权组成了帝国官僚的双翼,成为帝国社会的主攻方向。正因为依赖于人格品性的等级伦序原则构建的制度,是一种无法确知和预测的制度,政治特权便成了特别重要、特别必要的投机方向。可以说,政治投机和自我保护是帝国各阶层追逐的目标,也是基本社会组织家族寻求保护和扩大其影响力的主要方式。

个人易受打击的脆弱处境,迫使他们希冀取得仕途以保障自身的地位——这也是家族自我保护的需求,进而以其官僚特权以及其权力保护家族成员,见于史者不绝,甚者亲托此事于家乡的地方长官,利用关系谋取庇护。

屡以琐事干读,致烦清虑多矣,无任愧感。兹有不得陈者,家下有里弟四名,六甲、七甲系家下的产,而七甲则舍妹夫申经峪之产,九甲则寒族之产,……今当编审解户之时,敢求台下俯念大臣之体,得免宽免。

此种情况乃刻意照拂,而根据等级伦序的精神和帝国的行政原则,官僚即有合法的乘庇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出现各种利用特权的花招。

万历九年,他(张居正)写信给在江陵老家的儿子张嗣修,要他清查户内田粮实数。结果发现,张家原有田地不过粮七十余石,然而该县赋役册上竟写着“内阁张优免六百四十余石”。诡寄得五百七十石,“有族人依借名号,一体优免者;有家童混将私田,概行优免者;有奸豪贿赂该吏,窜名户下,巧为规避者;有子弟族仆私庇亲故,公行寄受而逸者。是以十分之中,论本宅仅得其一,余皆他人包免。”

在张居正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家人亲属等人借助于种种手段,都得到免除税赋的好处,甚至于亲属子弟的仆人也享此待遇。此种借助于合法减免权利来逃避税役的方式,在两汉时代则是世家大族与帝国政权争夺人力物力的控制的局面,极易瓦解帝国本身。唐宋而后,虽不足以成为瓦解帝国的力量,但这种趋势也是灾难性的,在地方税役的目标控制下,只会加速帝国社会的阶级失衡,冲击帝国社会的平衡。另一方面,帝国税役的目标化,随着帝国的进程的发展,远远满足不了帝国行政的财政维系,只好追加目标数额,这种加征的数额总是落到底层那些与官方毫无瓜葛的民众身上,进而进一步加剧帝国社会的分裂。

整个帝国的资源都耗竭在如何寻求有利的等级伦序上,也就是说,整个帝国事务只有一个核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伦序关系。成功与失败皆来源于怎样取得优势的等级伦序地位(稳定的利于增进**总值的财产制度则不在其考虑之列),全力寻求如何在一个既定的目标下,分配固有的**。其核心在于控制和支配**上。

在这种局面下,可以说,任何稳定的**积累和追逐**增值的想法都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无限追加权力耗损以维持静态的平衡一途。

为了追逐权力和**,官僚集团形成了各种庇护网络和利益集团。各种庇护网络、利益集团的形成,其实也是帝国权力体系的内在逻辑使然。既然帝国官僚的组织核心为等级伦序,帝国社会的核心也不离此,为调动行政的效率和政府的决断能力,只好由个人的力量来实施。宋代的官僚机构,就是在这种个人力量的发挥与保持稳定的官僚结构之间摆动,这也是试图依靠个人魅力或利益集团的力量进行改革和调动行政效率不断反复争论之源。帝国的改革者,命运何其相似!因为他们无力改变现行静态设置的官僚机构,“天变不足惧,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三句非为赵氏祸,乃为万世祸也”,以此评王安石变革的警言,正道出了其间的关键(即使是帝王的支持,也免不了陷入失败的困局,只是责难的对象仅仅是施行者而已,帝王本身是不在评判之列的)。充斥于朝廷的尖锐的道德攻讦,总使人联想有小人和贪婪之辈控制着朝廷。事实上,在等级伦序精神下的官僚系统,除了以此为臧否论争的利器,原也不会有什么新奇的招数。作为整体的官僚,总免不了在道德评判上被贴上忠奸、善恶的标签,“成者王侯败者寇”——给失败者贴上奸恶的标签,乃成功者*有效的武器。这也与整个帝国的精神合拍。今天看来,这些并非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乃是制度的品质问题。

这种以具体的伦序网络组织起来的帝国官僚模式,无疑由具体的伦序网络支配着官僚集团内部的利害。帝国官僚系统也就只有借助于具体的个人魅力,通过其特有的伦序网络,发挥行政效能。特别是在皇权高度集权化的明清时代,彻底驯服官僚系统的代价是牺牲了效率、廉洁和公正。在一种道德化的目标下,激发的是官僚系统内部的利害倾轧。其应变能力低微,拥有的技术手段和资源有限。皇帝的权威虽至高无上、无可争议,但却总是受制于制度化的约束和智力、人格的挑战。明代的权臣,若要有建树,无不试图以其个人魅力所能调动的特殊人际网络为依托,借助帝王的权威来提升行政效率。因此,一旦他们失去帝王的信任,或在权力争斗中失败,他们的努力也就付之一炬。

欲有所作为者,尚仅及身而止,有的甚至于风光一阵即遭清洗。明清诛杀大臣、清洗大臣的要案不外两类:一类试图以其个人魅力及其伦序网络调动行政效率,一类则是因其势力的膨胀而受到帝王的清洗。此两类人物德行有亏或试图谋反,绝非是在事后定义的罪名中特意强调,而是反映了帝国行政的实质无非是维系等级伦序的和谐——一旦皇权对官僚体系的支配受到威胁,打击官僚系统也就在所难免——集权的要义就是容忍官僚获得私利同时又对官僚系统时刻保持压制态势,进而彻底驯服他们。

明代的党争和官僚利益集团的倾轧,不外是帝王通过亲信集团支配官僚系统的斗争,此其一;官僚系统内部因科举制度和地域乡谊形成的特殊团体,此其二。

综观帝国时代,官僚系统的利益集团,随着帝王集权和权威的强化,而越来越陷入具体的个人恩怨的集团倾轧中,牺牲了效率、廉洁和公正。因此我们不能不说,在缺少技术手段和专业分化,在有限的资源基础上建立规模统一的帝国,要贯彻帝王垂直控制意志只好牺牲效率和公正——以一种等级伦序的和谐完成一统,至于官僚的私欲、利益驱动,则只好从美好的角度设想,这已成为不争的前提。为了维持帝国的规模统一,保证帝王的权威,在这种依具体个人为中心的等级伦序方式中,个人的所有行为,特别是以道德利器进行利害倾轧的行为,也就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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