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下月起开始征收住房房产税

2011-09-27来源 : 互联网

住房房产税一直是重庆市民热议的焦点,近日,据重庆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重庆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征收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重庆地税部门除对主城1月28日前取得产权的*栋别墅进行核查登记外,还会同国土房管部门,对该市1月28日前签订合同,但未**的存量*栋别墅进行调查核实和跟踪管理,进一步锁定了需要缴纳住房房产税的对象。

相关数据显示,重庆市存量*栋别墅目前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除沙坪坝、大渡口外的区域,其中以北部新区分布的*栋别墅为*多。预计将有3400个业主将缴纳住房房产税。

有非官方信息显示,此前该市已经有部分别墅业主在前往房产税征缴部门咨询后,自己提前主动缴纳了住房房产税。

“随着存量房产开始缴纳房产税,意味着重庆借助房产税新政,对房地产调控做到了全方位覆盖。”重庆一家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25日表示,重庆市对存量房征税的方式,是全国特有的以“算旧账”式地向存量住房收取房产税。

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2011年一季度交易水平测算,今年重庆主城交易的应税住房将接近万套,加上存量*栋住房,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人民币。

由于重庆住房房产税试点时,对新购住房都有一定的免税面积进行扣。

根据重庆房产税的相关政策规定,1月28日以前购买的*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栋商品住宅、**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同时,为了打击外地炒房团的投资行为,对于那些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作为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我市将对存量房的住房房产税进行从严征收。”重庆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税款追缴;对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不申报缴纳的,地税机关还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本次将房产税正式定名为“个人住房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以公司或者法人主体的途径购买当地的商品房,可以暂时规避此税种。不过重庆市在其房产政策中,列有以“适时开征其他房产税”条款,在征收住房房产税后,为其下一步征收其他类别的房产税留下了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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